〔工作动态〕
省政府法制办就我市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情况开展调研
3月10日至12日,省政府法制办调研组在我市就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推行情况及在县(区)推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可行性进行调研。调研组先后走访了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和东乡县人民政府,听取了相关情况的汇报,肯定了我市在城管领域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所取得的成绩,同时,建议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要强化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工作,努力提高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建议东乡县政府法制部门进一步加强对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指导、协调和服务,结合本县实际,积极推进相对集中处罚权试点工作。
(本办)
广昌县不断强化依法行政工作力度,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在全面总结全县近年来依法行政工作成绩和不足的基础上,统筹规划、周密部署2008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进一步落实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和各项任务。继续加强对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检查、指导和督促,适时分析《纲要》和《五年规划》实施中出现的问题,研究解决和改进措施,不断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同时继续实行依法行政首长负责制,切实把依法行政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组织落实、责任落实、工作落实、任务落实。二是完善考核制度。根据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和要求,研究制定依法行政考核指标,纳入政府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把是否依法决策、是否依法管理、是否依法处理社会矛盾纠纷等作为考核的重要指标,奖优罚劣,从而推动全县依法行政工作取得新的成效。三是建立报告制度。要求县政府各部门及各乡(镇)政府自觉接受监督,主动向县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书面报告本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情况、主要成效、突出问题和改进情况。四是发挥示范单位带头效应。认真总结2007年度8个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经验,以点带面,促进全县依法行政工作。同时,加强对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的动态管理,不定期地开展监督检查,对未达到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条件标准的,取消其示范单位资格。及时发现新典型,总结新经验,推广新做法。
(广昌县政府法制办)
〔简讯〕
乐安县认真做好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动态管理工作 为巩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成果,促进该示范单位依法行政,真正起到示范带头作用,该县认真做好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动态管理工作,对示范单位的执法情况进行跟踪指导和监督检查,县政府法制办、监察局、发改委等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人员组成督查组对全县依法行政示范乡镇和单位不定期进行回访,及时督促有关单位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进一步促进了该县依法行政整体水平的提高。通过不断加大督查力度,其中5个单位及乡(镇)获得市、县级表彰,2个单位获省级相关部门的表彰。
(乐安县政府法制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