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溪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是县人民政府依法行政方面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是办理政府法制工作事项的直属机构。其前身是资溪县法制局,成立于1989年10月,属全省首批成立的县级政府法制局,级格为副科级,业务上受省、市法制局指导。2004年11月更名为资溪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为县政府法制直属机构,正科级级格,业务上受省、市政府法制办指导。
资溪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定编4人(其中:专项事业编2人),现有工作人员3名,王俊同志为法制办副主任。期间,1990年-1992年连续三年被评为全省法制工作先进单位。2004年11月更名后,于2005年4月召开了资溪县政府法制机构成立以来的全县首次法制工作会议,确立了“工作认真、作风务实、依法行政、真心为民”的目标,紧紧围绕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纲要》的实施,统筹规划,真抓实干,全面推进政府法制工作。2005年,被抚州市政府法制办授予全市政府法制综合考评“先进单位”。
地址:资溪县行政中心南楼321、336室
电话:0794-5792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