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07年工作回顾
一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为主线,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主攻工业、决战园区、赶超发展”的发展战略,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纲要》,努力推进建设法治政府进程,充分发挥政府法制机构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作用,各项工作取得新的成效,政府法制建设呈现出蓬勃发展的良好局面。
(一)大力贯彻实施《纲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取得实效
1、依法行政工作机制不断完善。一年来,我办切实履行政府法制机构职责,认真做好全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有效协调、指导、考评、督促各地、各部门做好依法行政的各项工作,有力地推进了全市依法行政工作进程。一是结合我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制定《抚州市2007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确立了我市2007年度依法行政工作的具体目标,明确了各级政府及其行政执法部门推进依法行政的工作责任及责任牵头部门,形成齐抓共管新机制,从而使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印发了《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规则》和《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进一步明确了市政府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的工作职责及运行规则;三是组织召开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会议和全市依法行政暨政务(事务)公开工作会议,及时总结全市各级政府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取得的成绩。各县(区)政府和政府各部门也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制定了依法行政工作要点,明确了工作任务和工作职责,抓好《纲要》和《五年规划》的贯彻落实,全市上下形成了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合力。
2、依法行政宣传工作不断加大。为切实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观念和能力,全市政府法制机构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宣传培训力度,继续加强对行政机关领导和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教育以及对县(区)和政府各部门依法行政培训工作的指导,营造了浓厚的依法行政工作氛围。一是进一步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依据《关于在行政机关开展依法行政法律知识培训的实施意见》,各级政府和政府部门逐步建立健全了学法制度,使该项工作制度化。今年重点围绕贯彻落实《物权法》和《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的发布实施,利用宣传标语、报刊专栏、主题讲座等方式开展了内容生动,效果明显的宣传、培训活动,大大增强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理念。二是进一步强化执法人员上岗前教育。为认真贯彻落实《纲要》关于实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度的规定,我办从6月份开始举办了新上岗执法人员培训班,市、县(区)政府行政执法部门积极派员参加,共有560余名新上岗行政执法人员参训。三是进一步拓宽政府法制宣传渠道。为快速传递依法行政工作信息、加强工作经验交流,我办编印了《政府法制信息》内刊12期,不间断地更新“抚州政府法制网”,充分发挥网络宣传优势作用,使网站成为群众了解政府法制工作的窗口、执法人员学法用法的平台、百姓申请行政复议、查询执法人员信息和行政执法案件投诉的快速通道。
3、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不断推进。为树立典型,有效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我办抓住重点,以点带面,认真开展了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一是根据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的安排,对全市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进行了部署,制定了《抚州市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办法》。二是积极推荐了广昌县为全省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确定南丰县、崇仁县政府和工商局、卫生局等十个部门为市级依法行政示范单位,予以重点培养。同时做好对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的动态管理工作,对已取得示范单位资格的部门进行跟踪指导,促进该示范单位依法行政,真正起到示范带头作用。三是强化对示范单位执法情况的监督检查,实行每季度对示范单位进行一次督促检查。目前,全市共有省级依法行政示范单位1个,市级依法行政示范单位10个;有24个乡镇、56个县(区)直部门被确定为县级依法行政示范单位,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已在我市普遍开展,形成联动,进一步促进了依法行政整体水平的提高。
通过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全市依法行政工作取得明显进展,依法行政能力、行政执法水平和和工作效率明显提高,政务环境得到较大改善。我市依法行政促进行政审判的工作经验,在全国法院行政审判会议上作了书面交流,并在全省行政审判工作会上,刘安东副市长代表市政府作了典型发言。
(二)扎实抓好行政复议,全市行政复议工作成效明显
2007年,我市两级政府法制机构坚持“以人为本,复议为民”,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行政复议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了行政复议在解决行政争议、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重要作用。
1、认真做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的贯彻和宣传。一是积极开展领导干部培训教育活动。为认真学习、深刻把握《条例》的精髓,我办先后组织6人赴北京参加国法办组织的《条例》学习班,16人到南昌参加省法制办开办的《条例》培训班。临川区还利用常务会议时间,聘请法律专家为政府领导讲解《条例》。二是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如市办通过“抚州市政府法制网”和报刊、电台宣传《条例》,并深入社区街头,散发《条例》知识问答,现场为广大群众解忧排难;东乡县将《条例》刊印成册,以中邮广告形式,共向农民群众投递了1万余册,得到了社会一致好评。
2、不断完善工作制度,努力提高案件质量。一是以大力推行政务公开为契机,完善行政复议工作职责,做到机构职责明确,领导、干部职责细化。二是加强办案流程管理,规范行政复议工作程序,出台了《案件审理流程》、《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工作程序》等制度,做到程序明确、措施到位,促进行政复议工作走向规范化、程序化。三是继续抓好《抚州市行政复议工作暂行办法》、《行政复议案件质量标准》的落实,积极探索新的案件审查方式,对与公权力运行相关的纠纷,提倡柔性执法。如在浙江客商陈成千不服水利局拆迁决定提起行政复议的案件审理过程中,我办先后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了三次协调,最终妥善解决了这起行政纠纷,从而达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相统一。从对各地案件评审的情况来看,多数县(区)规范了行政复议案件的办理,案件质量有了明显提高。四是加大工作指导和督促力度,加强对案件的统计分析,及时通报各县(区)办案动态及数量,每半年对全市案件开展一次评审,将评审情况进行通报。五是严格行政复议工作考评制度,不仅注重行政复议案件数量,还对案件质量提出更高的要求,把行政复议能力建设纳入目标考评内容。
3、不断畅通复议渠道,及时化解行政争议。行政复议既是行政机关内部纠错的一种方式,又是维护权利主体合法权利的一项重要制度。一年来,全市政府法制机构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复议为民”的原则,继续加大与人大、信访和各行业协会的联系,完善行政复议案件移送制度,积极疏通行政争议的解决途径,引导群众通过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2007年,全市两级政府法制机构共收到行政复议案件数量为367件,受理293件。其中,市本级收到复议申请92件,受理47件;各县(区)收到行政复议申请275件,受理246件。审理的案件在法定期限内结案率达100%。多数案件办结后,群众都能够息争罢诉,从而维护了大局的稳定,受到党政领导的肯定,也得到人民群众的信任。
(三)加大执法监督力度,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实现新突破
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坚持从严治政,是推进依法行政的关键环节,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2007年,我办不断完善各项制度,健全权力运行监督机制,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加强行政权力运行监督的意见》,认真起草了实施意见,并以市政府抚府发[2007]42号文件下发执行,进一步优化行政权力配置,规范行政行为,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提高了行政机关的执行力,促进了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的发展。
1、严格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制度建设质量明显提高
第一,进一步创新工作制度。为严格把好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关和备案关,防止因出台不适当的规范性文件而引起行政争议,我办努力创新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机制,不断建立健全工作制度。一是建立规范性文件审查论证制度,实行了规范性文件公布前的征求意见制度。采取座谈会、听证会、专家论证会等形式,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有效地提高了审查工作质量。二是建立了对重要规范性文件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调查和评估制度,并汇编了《2006年度抚州市政府规范性文件专辑》,为领导决策提供了依据。第二,进一步落实审查责任。根据《江西省规范性文件备案办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法制机构要在每年第一季度对上年度规范性文件备案情况进行通报,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办法》施行以来,我办坚持通报制度,有力地推动了全市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步入法制轨道。一年来,共审核市本级政府规范性文件8件,其中《抚州市档案管理办法》等6件经审查后以市政府名义发布,2件退回申报单位;审查县(区)政府上报备案的规范性文件12件,对其中9件予以备案,3件因不符合备案条件等原因暂缓登记;向省政府报备规范性文件6件,省政府经审核后,全部予以备案;参与地方法规和政府规章立法调研18件,已全部论证完毕并及时提出了反馈意见,并按要求及时向上级进行了反馈。同时,积极做好市政府应急预案的审核工作,共审核专项预案和部门预案22件。
2、 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行政执法能力明显增强
第一,进一步深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一是继续将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作为市直部门年度目标考评的重要内容。在上年考评取得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对考评内容、分值和方法进行了调整,使其更趋于合理;二是进一步完善了与行政执法责任相关的案卷评议考核、错案追究等多项配套制度,规范了行政执法行为,增强了执法人员的责任感。三是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权限争议的协调制度。通过行政权争议案件的审理,进一步理顺了执法体制,划分执法权限。对少数行政执法部门存在的因机构设立、职能调整等原因产生的行政执法越位、缺位和错位现象,明确了行政执法依据,确定了行政执法主体,强化了执法责任,全年共解决行政权争议6件,并由市机构编制部门在“三定”中予以确定。
第二,进一步加大行政执法案件评查力度,创新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方式。一是在全省率先制定了《行政处罚案卷评比标准》和《行政许可案卷评比标准》,为执法案件评查提供了客观标准。二是采取“三个结合”的方式,即部门自查、重点抽查和交叉检查相结合进行评查。全年共自查行政许可案卷35516件,行政强制案卷10件,行政处罚案卷1487件,其中部门自行纠正行政处罚案卷117件;重点抽查行政许可案卷91件,行政处罚案卷69件。同时还对农业局、建设局等12个行政执法部门的72件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案件进行了现场交叉集中评查。
第三,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处罚行为,实行重大行政处罚行为备案制。下发了《关于落实重大行政处罚行为备案制的通知》,进一步明确重大行政处罚行为的范围,确定重大行政处罚行为报备时间、方式和所需要的材料。全年共有7个部门的43件重大行政处罚行为上报备案,案件涉及行政处罚金额达1118339.31元。
第四,不断健全行政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一是加强执法主体和人员资格的审查和考核,健全动态管理机制。开展了行政执法资格日常管理工作,建立了来信来访接待制度和投诉制度,实现了执法监督方式和手段的创新,提高了部门领导和行政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意识和执法水平。二是严格执法证件监督管理,建立网上查询监督机制。通过电视、新闻媒体对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和执法监督制度向社会发布公告,并将全市执法人员持证信息在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府法制办网站上向社会公示,公布投诉电话,以便群众监督。从而进一步规范了行政执法行为,为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创造了良好的政务环境。
(四)积极为经济建设提供决策依据,法律服务工作取得新成效
为提高政府依法行政和依法决策的能力和水平,我办主动做好领导的参谋、助手和顾问,参与非规范性文件和行政、经济合同的审核,成立了非规范性文件审核小组和项目合同审查小组。一年来共审查非规范性文件44件,审查重大建设工程合同64件,及时纠正了非规范性文件和合同中存在的主体不合法,权利义务不具体,争议解决机制不明确和违约责任不完善等方面的问题。此外,协调了7起部门之间因适用法律、法规引起的行政争议,为部门依法行政提供了依据。各县级政府法制机构也不断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如乐安县法制办在县政府重大投资项目的决策工作中,积极参与了项目认证和监督,确保政府的重大投资决策民主化、科学化。
(五)狠抓政府法制队伍建设,政府法制工作水平明显提升
一是加强学习型机关建设。通过开展党的十七大等中央、省、市有关会议精神及政治理论学习和法律业务培训教育,不断提高了政府法制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提高了统筹兼顾、协调处理各种矛盾的能力。二是积极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为进一步加强机关政风行风建设,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根据省、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开展了以“构建和谐社会、服务经济发展”为主题的民主评议政风工作,及时制定并下发了《工作实施方案》,通过设立意见箱、电子邮箱、向社会发放公开征集群众意见书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制定整改措施,狠抓落实,确保了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取得实效。此外,还组织人员到各县(区)政府法制部门进行督导,促进了全市政府法制机构作风的转变和服务水平、机关效能的提高。三是加大政府法制工作宣传。为不断扩大政府法制工作的影响面,建立了信息报送制度和考评激励机制,明确了调研宣传工作任务的数量和质量,从而调动了全市政府法制系统开展调研宣传工作的积极性,共报送信息136条,撰写政府法制工作调研文章20余篇,得到了省法制办领导的好评。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办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目标和要求相比,还有较大差距,如制度建设质量不够高,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工作不够规范,对行政决策工作研究还不够深,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创新能力还不够强,力度还要进一步加大,行政复议工作水平有待进一步加强,以人为本、复议为民,柔性执法还有很多工作要做。
二、2008年工作要点
2008年全市政府法制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的中心工作,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动力,以深入贯彻落实《纲要》为主线,加大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力度,进一步提高政府制度建设质量,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增强行政复议能力,加强法制队伍建设,努力提高政府法制工作的操作力和执行力,为我市建设和谐抚州、实现赶超发展新跨越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制服务。
(一)继续加大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力度,全面促进依法行政
全市政府法制机构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围绕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和法治政府的目标,进一步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改进行政审批方式,简化和规范审批程序,推进网上审批、网上登记;进一步建立健全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加强对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从制度上防止越权决策、违法决策;进一步建立健全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机制,扎实做好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充分发挥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的作用,继续下大力气把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抓紧抓好。
一要加强对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指导,从制度、机制、体制等不同层面,深入了解本地、本部门依法行政现状,查找其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加以解决,从而全面提高我市依法行政工作水平。二要加强对对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考核。推动各地、各部门根据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要求和年度工作重点,建立依法行政考核,从而把依法行政摆在重要位置。三要加强对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的管理。继续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示范单位的创建活动,建立和完善示范单位联系点制度,加大对示范单位的工作指导,以点带面,推进全市依法行政工作不断深入。
(二)继续加强行政复议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按照“以人为本、复议为民”的要求,一要进一步增强行政复议工作的政治责任感,认真履行行政复议职责,积极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二要进一步规范行政复议工作,建立行政复议意见和建议书制度、行政复议工作报告制度、违反行政复议法责任追究制度等,促进行政复议工作走向规范化、程序化。三要进一步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加强与信访、行政投诉部门的联系,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行政复议途径解决行政争议,减轻领导的信访工作压力,力争全市办案数量达到350件,市本级办案数量达到80件。四要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坚持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的原则,不断创新行政复议办案方式方法,切实提高办理质量和效率,力争达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的效果。五要进一步加强办案工作交流,组织典型案例和实务研讨,提高办案人员法律思辩能力综合处理能力。
(三)不断创新执法监督方式,为赶超发展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一是进一步加强对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要认真落实抚府发[2007]42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加强行政权力运行监督的工作;要扎实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对基层政府和行政执法部门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指导;组织开展对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调研,及时总结经验,查找问题,提出解决办法;建立和完善评议考核制度,加大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力度。
二是进一步加大对行政执法案卷的评查。要扩大评查案件范围,包括扩大评查的部门和案件类型,凡有行政执法权的部门所有行政执法案件均应列入评查范围。要实行评查结果公开制度,将评查结果向全市通报。
三是进一步完善对抽象行政行为监督制度。要健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制度,实行规范性文件年审制度和跟踪评估制度。对与法律、法规、规章相抵触的,要责成制定机关及时修改或依法予以撤销,从源头上消除规范性文件违法的现象。
四是认真贯彻落实省办《关于开展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工作的通知》精神,积极开展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是党的十七大关于规范行政执法要求的重要内容,是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工作。开展此项工作对于有效地控制和减少行政处罚的随意性,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切实维护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都具有重要意义。我们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将开展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切实抓好落实。
(四)加强政府法制工作研究,提升政府法制工作水平
要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工作,就政府法制工作如何服务于抚州社会、经济、文化发展的大局,如何为抚州的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法制环境进行论证和调研;要促进政府法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的提高,从而提升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水平。
(五)不断强化自身建设,为推进赶超发展提供坚强的思想和组织保证
全市政府法制干部一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增添赶超发展的动力。要切实做到“四个不满足”:不满足于工作过得去、不满足于纵向看有进步、不满足于被动完成任务、不满足于现有的工作效率已提高,要以进取的精神、不懈的努力、切实的行动推动观念创新、思路创新、机制创新和工作创新。二要进一步转变作风、增强赶超发展的内力。要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增强敢于拼搏、有所作为的干劲,增强大局意识,增强以民为本的意识,提高自身的素质、能力和责任心,提高政府法制工作的效能和服务水平。三要进一步增强执行力和操作力,提高政府法制工作能力。各项工作要立足一个“早”字,体现一个“快”字,层层加快工作落实,真抓实干,不断提高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牢固树立全市政府法制工作一盘棋的思想,积极为地方和部门服务,努力开创政府法制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