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抚州市2007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的 通 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金巢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经市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现将《抚州市2007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七年三月十二日
抚州市2007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2007年,我市依法行政工作的基本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为动力,以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和法治政府为目标,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主攻工业、决战园区、赶超发展”的发展战略,按照《抚州市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五年规划》的具体工作部署,进一步推进政府各项工作向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运行转变,为我市全面建设和谐社会、实现赶超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特拟定2007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如下:
一、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一)继续完善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制度。以落实政策、开发岗位、强化保障为根本,全面落实就业政策,健全就业与再就业的制度和机制。积极稳妥地推动和谐创业服务工作,统筹城乡就业。狠抓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建立基金收支平衡机制。(牵头部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认真落实依法行政的财政保障机制。提高预算水平,深化财政国库支付改革,尤其是县(区)财政国库支付改革工作。完善会计核算制度;扩大政府采购规模,提高政府采购效率;规范国有资产管理;严肃清查“小金库”工作。(牵头部门:市财政局)
(三)贯彻执行《公务员法》,认真落实公务员工资改革,规范公务员工资、津贴、奖金发放机制。(牵头部门:市财政局、市人事局)
(四)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着重建立健全许可项目的并联审批机制。(牵头部门:市监察局、市法制办、市行政服务中心)
(五)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积极开展事业单位机构改革。(牵头部门:市编委办)
(六)认真做好信访经验总结工作,深入开展运用信访途径化解社会矛盾的调研工作。畅通信访渠道,依法、合理地解决信访反映的实际问题。(牵头部门:市信访局)
二、完善行政决策机制,提高制度建设质量
(七)建立健全政府重大行政行为的集体决策机制,对涉及公共利益和财政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应当征求社会或相关社会团体的意见,并进行专家论证、社会公示等。(牵头部门:市政府办)
(八)建立规范性文件定期评估制度。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关和实施机关应当定期对规范性文件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牵头部门:市政府法制办 各行政机关)
三、理顺行政执法体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九)扎实做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实施的经验总结工作,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积极开展完善相对集中处罚权实施的调查研究工作。(牵头部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十)继续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认真开展执法职权分解、行政执法责任确定工作;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度;严肃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工作;加大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牵头部门:市法制办 各行政执法单位)
(十一)认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各行政执法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部门行政处罚案件质量标准,认真开展部门行政执法案卷的自查、自评工作;政府法制办采取抽查、交叉检查等灵活多样的方式对市直各行政执法单位行政执法案卷开展评查工作。(牵头部门:市法制办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参与)
(十二)严格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清理和认证工作。各行政执法单位应做好本部门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证申报工作,政府法制办依法对其是否具备行政执法资格进行认证,并重新换发《江西省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证》。(牵头部门:市法制办 配合部门:各行政执法单位)
(十三)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权限争议的协调制度。对行政执法权限有争议的,由共同的上一级行政机关依法协调解决,并由编制机构在部门“三定”中予以确定。(牵头部门:市法制办 市编委办)
四、完善行政监督制度和机制,强化对行政行为的监督
(十四)充分发挥行政复议职能,完善行政复议质量标准。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发挥行政复议的“定纷止争”职能,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完善行政复议质量标准,认真落实行政复议公开质证制度、案卷评比制度、案卷公开查阅制度。(牵头部门:市法制办 各行政执法单位)
(十五)强化监督,落实责任追究。审计、监察等专门监督机关要畅通投诉渠道、灵活反馈机制,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社会团体、新闻媒介等参政热情。市监察部门、法制部门要及时开展责任追究工作。(牵头单位:市监察局、市审计局、市法制办)
五、建立和完善学习培训制度,增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观念和能力
(十六)严格落实行政工作人员学法制度。开展新录用公务员学法活动,加大在职人员专业法律知识的再学习工作。(牵头部门:市人事局、市法制办)
(十七)进一步加强对《纲要》的学习、培训,增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牵头部门:法制办、人事局)
六、完善措施,切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十八)加强对《纲要》落实的监督检查工作,以检促学,提高领导干部执政能力和水平。(牵头部门:市法制办、市人事局、市监察局)
(十九)贯彻实施定期报告依法行政工作制度。市政府应当定期向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上级人民政府报告上年度推进依法行政的情况,并接受人大质询。政府各工作部门要定期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上年度推进依法行政的情况。(牵头部门:市政府办,配合部门:各行政机关)
为了迎接省政府对《纲要》贯彻落实情况的验收检查,对照上述工作要点,各地各部门领导要高度重视,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领导管理制度,认真组织实施,逐项抓好工作落实,并将落实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于2007年12月10日前上报至市政府法制办。在具体工作中,各地各部门要认真总结工作,扎实开展法制调研,深化《纲要》贯彻落实,规范材料归档,严格监督检查。由于《纲要》落实的任务重、时间紧、要求部门间协作的事多,牵头部门要充分发挥牵头作用,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与配合,努力完成今年的各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