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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全市政府法制系统民主评议政风工作自查自纠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全市政府法制系统民主评议政风工作,根据《抚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8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本系统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纠建并举的原则,把解决问题与建立长效机制贯穿于民主评议工作的全过程,以正确履行职责为核心,以加强队伍建设为关键,以服务群众为重点,以人民满意为标准,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依法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执法监督和行政复议工作效率和质量,加强法制队伍建设,为实现我市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二、 自查自纠的重点
      今年全市政府法制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自查自纠的重点,是抓好2007、2008年在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中群众意见建议的整改落实,切实解决执行力、公信力、操作力不强的问题。具体要切实抓好以下五方面的自查自纠:
     (一)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中,是否认真履行协调服务、督促指导、政策研究和情况交流的职责;是否积极协助本级政府加强对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指导,强化对行政执法人员业务的培训;是否按照政府法制机构职能,切实履行好政府及领导的参谋、助手和顾问职责;
     (二)在政务公开工作中,是否加大政府法制工作的宣传,公开的时间是否及时,公开的方式和手段是否科学、直观、便于群众阅知。
     (三)在执行法制监督和规范行政执法工作中,是否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和加大对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力度,是否督促有关部门依法纠正规范性文件中的违法问题;是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行政复议渠道是否畅通,是否对法律、法规、规章实施中的矛盾和争议依法进行协调,积极为我市经济建设提供决策依据。
     (四)在行政复议工作中,是否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宣传,与信访、行政投诉、企业和农民负担监督管理机构衔接配合,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行政复议途径解决行政争议;是否建立简易办案程序,制定和完善行政复议便民措施,提高办案效率。
     (五)在作风建设上,是否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强化干部职工的服务意识,切实解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问题;是否在党风廉政建设上落实上级有关规定。
      三、步骤方法
     (一)组织大讨论,开展内部自查自纠。联系本部门实际,围绕上述五个方面的突出问题,组织开展提升行政效能大讨论。重点进行“六对照、六讨论”:(1)对照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要求,讨论是否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是否做到勤政廉政、清正廉明;(2)对照“解放思想、赶超发展”的要求,讨论是否做到“四个不满足”,即不满足于工作过得去、不满足于纵向看有进步、不满足于被动完成任务、不满足于现有的工作效率已提高;(3)对照“以敬畏之心善待权利,以勤勉之行担当责任”的要求,讨论是否做到“四怕耽搁”:怕耽搁了事业、怕耽搁了大局、怕耽搁了企业发展、怕耽搁了群众利益;(4)对照“强化操作、善谋实干”的要求,讨论是否做到“四个不让”,即不让布置的工作在我这里延误、不让需要办理的事项在我这里积压、不让各种差错在我这里发生、不让赶超发展的形象在我这里受到影响;(5)对照扩大对外开放、优化发展环境的要求,讨论是否革除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四难”问题,是否做到全身心、全天候、全方位、全过程“四全”服务。(6)对照建设高效政府、法制政府的要求,讨论是否存在执法不公、监督不力、乱收费、乱检查等问题。通过大讨论,查找出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从而针对性地开展自查自纠。
     (二)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建议。要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广泛听取公众对政府法制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通过走访、发放征询意见函、设立征求意见箱、召开座谈会等形式,收集群众意见和建议,及时梳理汇总反馈。
     (三)开展自查自纠,及时督促整改落实。通过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针对本系统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开展整改。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由市法制办及时反馈给本办各科室和各县(区)政府法制办,并督促抓好整改落实。同时,督促各县(区)政府法制办抓好2007、2008年全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群众满意度调查中收集意见、建议的整改落实。要着重从工作作风和管理方式等方面深挖细找存在问题的原因,使每位同志在思想上都要有所触动,受到教育。县(区)政府法制办要将自查自纠和督促整改落实情况于9月1日前报市法制办和县(区)纠风办,市法制办将情况汇总后,于9月15日前报省法制办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政府纠风办。
      四、工作要求
      各县(区)法制办要按照《2008年全市政府法制办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进一步强化领导,提高认识,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切实抓好整改落实。市政府法制办成立以肖京华主任为组长,纪检组长邓其祥、副主任饶举元为副组长的督导小组,适时赴各县(区)政府法制办,加强工作的督促、指导和检查,确保自查自纠工作全面推进,各项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对未按要求落实整改措施的要责令改正,对落实整改措施不符合要求的要责令采取补救措施,严防敷衍了事。

发布时间:2008-6-16 17:17
信息类别:民主评议政风行风
信息来源:抚州市政府法制办
发 布 人:抚州市政府法制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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